近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17]46号)。该《方案》决定我市“多证合一”改革,在省全面实施“二十七证合一”改革为先导的基础上,再增加五证,将三十二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工商营业执照,实行“三十二证合一”改革。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精神,市工商局5月开始酝酿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拟定《方案》初稿后两次书面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采纳了部分意见和建议。8月在全省全面实施 “二十七证合一”的基础上,印发了《鄂州市“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清单》,对三十二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其中包括已经实施的“五证合一”审批事项五项,新增许可审批事项四项、备案审批二十三项,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局、房产局等二十个部门。
“三十二证合一”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压缩企业进入市场前后成本和费用,按照能合尽合、加快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先前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新增27项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涉及企业的登记、备案事项,直接核发一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不仅有效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问题,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同时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使用,有利于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责任编辑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