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内容多、要求高、标准严,是一个全社会共建共享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综合整治、综合发力的持续过程,需要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狠抓落实,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全力打好创建工作的持久战、整体战、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组织领导体系。市里成立了坚强有力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和10个工作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建立创建机构和工作专班,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看一把手是否做到亲自抓、负总责,有三个标志、一个标准。三个标志就是:亲自参加创建方案的制订、亲自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亲自检查督办创建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一个标准就是:在考核验收能够拿高分、不丢分。与此同时,各单位和各街道要密切配合,垂管单位也要为鄂州的文明创建做贡献。
强化督办检查,整改推进到位。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要按目标任务、分阶段步骤、分轻重缓急,及时指导,定期督办,定期通报。要采取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专班督办、新闻督办等多种形式,完善督办检查、限期整改、公开通报、诫勉警示等各项措施,对创建工作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对照创建标准和目标要求,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定期召开联席会、情况通报会、现场观摩会,集中反馈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整该、抓质量、抓工作到位。
实行目标考核,奖惩兑现到位。要全面实行文明创建目标考核制和“一票否决”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工作实绩、文明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做到重奖重罚、奖罚分明、奖惩兑现到位。进一步量化、细化、实化创建责任和目标任务,把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路段、每一个门店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推行“谁丢分谁负责、谁加分谁立功”的有效管理考核,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环环有人管的目标责任体系。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有功的干部给予重用提拔;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任务完不成,影响全市创建大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营造创建氛围,宣传发动到位。只有在广大市民中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浓厚氛围,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要丰富创建载体,把创建工作的触角向群众延伸,用“邻里守望帮帮手、志愿服务我参与”等一系列活动载体,将创建活动同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提高市民群众的关注度、参与度,使市民内心深处升腾起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新闻媒体要当好“先锋队”、“领头羊”,发挥好“监督员”、“引导员”的作用,用专业的镜头和笔墨反映我们的创建,为鄂州的文明城创建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开弓没有回头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坚定不移、志在必夺的奋斗目标,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热切期盼。我们要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坚定的信心、临战的状态、扎实的举措,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的新高潮,为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创造鄂州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作出积极的贡献!(鄂州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