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历经6个多月酝酿,《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于近日印发。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十六个条款,紧盯电梯源头管理、技术管理和使用管理三个重点,全面治理电梯安全的前端、中端、末端三个环节,从严把好建筑物电梯规划、建设、使用关,防止增量问题电梯产生;按照“分级负责、一梯一策”的办法,加快存量问题电梯处置,实现电梯安全根本好转。《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为核心,强化系统化思维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技术支撑、多元共治”的格局,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据悉,近年来,我市电梯保有量年均递增15%,截至目前,总数已达5310台。由于源头管控失范、维保和物业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当,电梯损坏、卡梯、困人等问题时有发生,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意见》的出台将推动形成电梯安全综合治理格局,促进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负责人说。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奥 责任编辑 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