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名男子电捕鱼被刑拘 被抓前共捕322斤鱼
4月17日,正值禁渔期,长江燕矶龙王矶江段,5名男子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获江中鱼类322斤。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鄂州派出所执法人员,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当日下午5时10分,市渔政管理处接到市民举报称,在长江燕矶龙王矶江畔,有人正在江中非法捕鱼。接到报警后,执法人员迅速出警,发现在案发地附近,5名男子正利用2条渔船和电拖网非法捕鱼,民警迅速上前。
看见民警合围,其中3人警惕性高,迅速将电捕鱼设备扔向水中,弃船逃跑。另外2人何某某和潘某某想跳水逃跑,却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并将用于捕鱼的铁壳机船、电拖网等非法捕捞工具予以收缴扣押。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何某某和潘某某对用“电网”捕鱼的事实供认不讳,半个小时内他们共下网捕捞2次,捕获鱼类322斤。
市渔政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非法捕捞危害巨大,一方面,禁渔期正是各类鱼产卵的季节,通过电鱼或者高密度三层刺网进行非法捕捞,会对渔业资源造成毁灭性破坏。另一方面,非法捕捞还会造成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物死亡,严重的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目前,在逃的3名嫌疑人已投案自首,5名男子均被刑拘。警方表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渔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凤玲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