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财政:2016年发挥财政职能助推全市发展

05-15 16:12   鄂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一、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安排支持经济发展调度资金9.91亿元,专项用于重点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服务业发展壮大。筹集1.1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带动传统产业升级。筹集6亿元资金设立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二、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管好用好各类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65.73亿元,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安排资金7.5亿元,保障市民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支持航空都市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0.9亿元,撬动各类资金5.7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程。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推进三江港铁路物流基地等项目实施,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三、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8116万元,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政策。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群众文化、全民健身、农村放映及新闻宣传等事业发展。安排扶贫资金1.1亿元,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开展全市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将违纪违规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通过结余资金清理收回结余资金1.07亿元,用于建立“三项资金”和精准扶贫等民生支出。制定《鄂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 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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