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申请程序有关情况介绍

12-24 09:59  

近年来,我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了“市场+保障”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形成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一)公租房

公租房保障方式主要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形式,保障对象是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兼顾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

在实物配租方面,我市为上述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按照不同家庭困难程度减免,其中城市特困人员租金全免,城市低保租户两折,低保边缘家庭四折;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五折。租赁补贴方面,全市范围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保障标准为每月每人每平12元、10元,保障面积为1-2人户30平方米,3人户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

申请程序方面,公租房按照“两审一公示”申请程序进行,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主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后续由社区居委会、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各区住建部门、民政部门等并联审核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即纳入保障范围。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对象主要是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等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满足在本市工作以及在申请辖区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条件即可。

保障标准方面,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

申请程序方面。申请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线上在我局办事服务公众号办理,线下可携带资料到对应项目运营单位提交申请。项目运营单位接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取得承租资格。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按照规定,由我市指定的国有平台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意向申购家庭应满足本市户籍、本市就业、本市办理退休任一条件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要求。

保障标准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以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为主。配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测算确定。

申请程序方面,申购家庭可积极与配售国企对接开展需求意向登记并提供所需材料,经各区住建部门审核公示后获得申购资格,待项目正式配售后,即可签订购房合同。

未来,我市将聚焦各类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加大住房保障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样化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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