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3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紧紧围绕“守底线、追高线”目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特色品牌创建工作,重点实施农村食品“四有”巩固提升、散装食品“四清”规范管理、临期食品“四全”管理机制、农批市场“四专”模式管理等四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坚守鄂州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村食品“四有”巩固提升。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狠抓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对全市农村食品销售主体按照食品销售“四有”(有证照、有形象、有票证、有自查)规范标准,落实统一标准要求、统一督促规范、统一督导考核等“三个统一”措施,实施再巩固、再提升规范行动,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工程。
散装食品“四清”规范管理。加强散装食品“四清”规范管理,督促散装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清 、标签标识清 、食品流向清 、库存数量清”要求,加强标识规范管理、严格督促储存容器封闭、积极鼓励简易包装,建立消除散装食品风险隐患工作机制。
临期食品“四全”管理机制。推进临期食品“四全”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全市食品销售企业临期食品的管理指导意见,全面督促有条件的食品销售企业建立临期食品规范销售制度,健全全市临期食品规范管理保障机制,以督促落实“管理制度全、专柜设置全、票证清查全、下架记录全”为重点推进临近保质期食品规范管理。
农批市场“四专”模式管理。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见效,在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实施“专门人员准入查验、专设人员记录台帐、专业人员食品快检、专职人员管控排查”等农批市场食品安全“四专”模式管理,推行建档追溯全覆盖、入场查验全覆盖、检测管理全覆盖、食安总监配备全覆盖的全覆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鄂州市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肖海介绍说:“2023年,我们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再加力度、再强措施,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流通质量安全“四有、四清、四全、四专”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食品,持续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强化执法惩诫措施,有效震慑不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通讯员: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