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江面上有人用鸬鹚捕鱼,原来是......

11-11 16:28  

“盒饭来了,快吃饭。”“今天晚上你们就在我们执法船上睡,不用在外露营了。”“长江边的晚上寒气重,你们带没带足衣服?”......这是几段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在江边的对话。

11月10日下午14时,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我市长江干流燕矶水域乘船使用鱼鹰捕鱼,执法人员立即到码头,乘坐执法艇迅速赶往事发水域。

在事发水域,执法人员发现一艘刚打造不久的小木船,船上搭有一个简易的小棚子,里面放满了各种生活用品,甚至还有汽油和煤气罐等燃料,船尾安装有一台雅马哈30型马达作为动力,船上坐着2名三十多岁的男子,岸边歇着一只鸬鹚。执法人员向他们亮明身份后,将涉事人员、船只和鸬鹚带到码头,对他们依法进行询问。

据其中一名王姓男子介绍,小木船共有乘员3人,1人已上岸采购物资,小木船属于“三无”船只。10月6日,三人从江西赣州出发,准备自驾小船逆流而上,计划半年后抵达青海,沿途拍摄旅途体验视频在抖音上发布吸引流量。鸬鹚是他们半路找熟人在山东买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所拍短视频的趣味性和观赏性,鸬鹚靠沿途到农贸市场买鱼或找钓鱼人买鱼进行喂养,3人没有用鸬鹚捕鱼,每天都是把小船靠岸后在江滩露营。

查明情况后,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执法人员看到3人疲惫的样子,于是为他们买来盒饭,并安排3人当晚在停泊的执法船上睡觉,执法人员还买了小鱼给他们喂养鸬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涉事人员没有非法捕捞行为,执法人员没有对他们进行行政处罚,而对他们驾驶“三无”船只在长江上航行的行为,执法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将其移交给长江海事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考虑到3人的安全和防止他们在以后的行程中使用鸬鹚捕鱼,目前,正在联系过路货船将小木船和鸬鹚带回出发地。至此,消除了一起涉嫌使用鸬鹚在长江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

全媒体记者:陈振亮 通讯员:张正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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