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三个规范”开展食用植物油销售风险隐患排查

07-26 16:57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经营秩序,督促食用植物油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销售领域食用植物油风险隐患,有效净化市场。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强化“三个规范”为重点,开展全市食用植物油销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规范证照公示。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是否建立。

规范进货台账。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经营者出具的食用油检验合格报告书,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要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熟练操作运用“鄂食安”平台,规范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定期对店内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传“鄂食安”平台食品安全自查系统。

规范销售环境。检查经营场所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卫生、贮存分类是否设置专门区域,做到分架、离墙离地放置,食用油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问题,是否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问题,包装标签标识内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22人次,检查食用植物油销售者1317家次,发现47个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45个,办理(移交)行政案件2起。

下一步,该局将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对食用植物油标签上“食用植物调和油”以及“转基因食用植物油”、“非转基因”食用油标注规范的检查和宣传力度,坚决遏制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易琼

编辑: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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