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在静态管理区,印制了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便于防疫工作开展。
4月16日13时许,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在西山公园附近进行例行检查时,黑色摩托车驾驶员瞿某出示的人员通行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执勤民警立即向区防疫指挥部联系核实,经区防疫指挥部核实该证编号属供电公司号段,但供电公司表示本单位并没有瞿某其人,随即执勤民警将瞿某带至街面警务站开展调查。经查,该证为瞿某所在公司员工何某私自伪造后给予瞿某使用。鄂城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随即对何某进行了调查,当场何某如实供述了其为方便出行、伪造疫情防控工作通行证、还将伪造证件给予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
目前,何某伪造的通行证已被依法收缴,何某因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行证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网络制造散布谣言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盛鑫睿
通讯员:龙涛
编辑:熊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