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评论员
乡村振兴战略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十三五”期间,我市把“三农”工作置于重中之重,组织推进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持续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日召开的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提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会议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产业发展为先导,以畅通城乡要素循环为重点,健全有利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立足我市“三农”工作实际作出的现实抉择。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是制约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突出问题。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是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破题之举。我们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三精”农业;实施“菜篮子”工程,发展壮大水产、苗木、果蔬优势特色产业链,高标准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电商基地,打造主业突出、配套齐全、多元支撑的产业强镇和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建设“沿江、沿湖、沿港、沿山”农旅融合示范带,发展梁子湖全域旅游;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统筹推进村庄和城镇建设,打造连线美丽城镇、连片美丽乡村;要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建设乡村未来社区,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要坚持建管并重,全域整治乡村人居环境,加快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市近七成国土空间受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限制,可供开发使用土地仅有三成,要破解农村土地要素瓶颈,就得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同时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政策。要搭建城乡要素流转平台,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做好脱贫人口后续帮扶工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注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和人才等方面无缝对接。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在奋进“十四五”的新征程上,持续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鄂州就会获得广阔发展空间和充足发展后劲,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