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贯彻落实社保政策 保障退休人员待遇

©原创   08-27 16:25   市财政局社保科

市财政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社保政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保障退休人员待遇,切实落实社保政策。

一、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待遇。上半年共为1786名企业参保、246名机关事业参保新退休人员审核养老保险待遇,为90名企业在职及退休死亡人员办理丧抚费等一次性待遇结算,为1692名企业遗属人员办理生活补助费审核,为960名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离休人员、职教幼教人员、鄂钢退休教师及停待后恢复发放人员核发待遇,为1682名企业退休人员代发应由市其他单位发放的8项待遇的核发工作。

二、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市59家“老机保”单位做了参保预登记,21家单位已由编办审核入库,16家单位已在新机保上线运行;新机保业务经办正常进行,截止2019年6月,全市新机保参保上线单位有475家,在职缴费人员14811人,退休人员9927人;市直195家单位实施准备期资金结算工作6月底将全面完成,各区单位实施准备期资金结算工作有望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征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633万元,归集2014年10月至2019年5月20日职业年金基金2.578亿元,上划到省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归集户。

三、全面实施社保费降费政策。从5月1日起,我市按照《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将企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5-6月份共为1858家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1670万元。为保证降费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和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强化基金收支运行的分析研判,保障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性。同时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最大程度增加基金收益,为待遇支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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