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财办发〔2018〕3号)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州财监发〔2019〕177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于2019年7月8日组织召开2018年度全市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展开培训部署会议。
会议明确组建2018年度全市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市财政监督局、市财政局农业科和市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科干部组成;明确采取聘请三方机构检查的方式;会上还对扶贫检查的问题进行讲解。
会议提出此次专项检查实行全覆盖检查,每个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2户贫困户。并对检查组就有关扶贫检查的问题进行讲解,明确了重点检查内容和范围。
会议针对此次检查对检查组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按照文件精神,明确重点监管十个方面,对标对点,查找问题;二是检查不能走过场、讲人情、留情面,做好检查工作底稿;三是明确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向市局反馈问题和检查报告;四是要重点关注产业扶贫项目,尤其是产业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方面;五是关注问题台账建设,查看台账手续是否齐全,流程是否规范,整改是否彻底到位。
最后,市财政监督局局长陈斌同志对专项工作还作出以下强调:一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照扶贫政策,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和衔接,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三是发现工作亮点,汇总上报产业扶贫项目效益高,对扶贫人口帮扶力度大,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事例。四是严守工作纪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财政局,不得外传或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