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12-28 10:06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营造廉洁节日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现就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节日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自觉遵守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节日腐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要把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要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针对本地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个方面问题,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率先示范,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确保纪检监察系统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要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1-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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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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