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改委以鄂发改投资函[2017]72号文、鄂发改投资函[2017]330号文和鄂发改投资[2017]351号文下达我市中省预算内资金合计699万元,包括梁子湖区水毁小型泵站水闸修复重建项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230万元、梁子湖区沼山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119万元、鄂城区花湖法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20万元、鄂城区沙窝公安派出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5万元、鄂城区燕矶公安派出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5万元、梁子湖区梧桐湖公安派出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0万元。
梁子湖区水毁小型泵站水闸修复重建项目对5座小型水毁泵站修复重建,纳入2017年省预算内农林水利专项;梁子湖区沼山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新建日转运30吨的垃圾中转站1座,纳入2017年省预算内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鄂城区花湖法庭、鄂城区沙窝、燕矶公安派出所、梁子湖区梧桐湖公安派共4个项目,纳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上述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我市在农林水利、垃圾收运和基层政法基础设施方面的薄弱问题。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期建成,资金尽快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