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相关情况

03-14 11:29  

市民政局局长刘为民:


优化殡葬服务供给,确保群众“逝有所安”是民政部门履行 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 城乡低收入群众乃至全体社会成员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是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 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惠民殡葬工作。先后出台 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 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 29 号)、《关于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 211 号)等一系列政策,明确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以及保障机制,要求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这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市民政局不遗余力地推进惠民殡葬工作,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2012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免除全市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 服务费用的通知》,每年为我市 600 余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特困供养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免除基本殡葬费用。二是2016年,又推出了《鄂州市骨灰生态安葬奖补暂行 办法》,对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葬的免除墓位费,并给予每例300元的补贴。三是2023年,在考棚社区推出“千 元办丧”服务并覆盖主城区,免费提供服务咨询、遗体下榻、策划理丧事项等业务,包含遗体穿衣化妆、抬灵、接运、火化及骨 灰盒等最低花费1000元即可办理完成,真正做到为民所想、替民解忧、殡葬惠民。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惠民均等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市殡葬惠民再出新举措。市政府同意,我市从3月1日开始,实行全域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政策。以下人员纳入免除范围:鄂州市辖区范围内死亡并在鄂州市辖区殡仪 馆火化的所有逝者。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两项:一是鄂州市内合法合规的普通殡仪车辆接运费,包含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和将骨灰送返至市内安葬地。二是自骨灰寄存之日起,免除3个月以内在鄂州市内殡仪馆的寄存费用,超出3个月的部分要自费。办理程序: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的原户口簿或身份证及死亡证明,到殡仪馆申请办理免除殡葬服务费用事宜,经鄂城或东沟殡仪馆审核确认资格无误后,由办事人填写《鄂州 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核表》,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对于另外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减免计划


本次全额免除的普通殡仪车辆接运费和 3 个月以内的骨灰 寄存费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为给群众提供更实惠、更高效、 更温暖的殡葬服务,我们拟在今年 9 月份再实施免除普通平板炉 遗体火化费和市内殡仪馆 3 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两项费 用让群众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办好“身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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