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审议通过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04-24 14:12  

 2020年4月20日上午,市长刘海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鄂州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审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胡太平从《鄂州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背景、编制过程、征求意见情况、预案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刘海军指出,制定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健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为我市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要树牢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火墙”。要强化风险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实行严防、严控、严管、严治、严惩,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应急演练。要以演练为契机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会议通过了《鄂州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日将印发执行。

    副市长程少云、李忠禄、姜飞轮、岳劲,市政府秘书长刘辉及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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