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网捕鸟,当止!

08-22 20:02  

日前,市森林公安局白雉山派出所查处了一起非法狩猎案,对不懂法的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6月,白雉山派出所接到市局指令:有人在沙窝乡胡桥村架网捕鸟;所长陈海良带领民警迅速出击,在5组村民余某某的稻田里查获捕鸟网一张,上面粘有已死亡的野生鸟类。

经查,余某某为防止播种下田的稻种被鸟类啄食,在稻田里架设丝网,造成5只被列入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的鸟类死亡;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加之家人需要照料,目前余某某被取保候审;该案已移送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在才知道鸟类也是有法律保护的,真后悔呀;我今后再也不张网捕鸟了,还要告诫湾民不捕鸟、搞不好就要坐牢房。”犯罪嫌疑人余某某诚恳地说。

张网捕鸟,当止!森林公安呼吁广大市民,不要架网捕鸟触犯法律,要共同保护好野生动物、维护好自然生态平衡。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汪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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