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原党组成员、政委王春林、鄂州市税务局东城区分局干部周舒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邮政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委党校、梁子湖区人民法院等单位95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春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周舒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58万余元,被告人周舒伙同被告人王春林索取他人财物共38万元,二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春林、周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家庭合法收入645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个多小时的庭审紧张有序、庄严肃穆。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大家纷纷表示,旁听典型案件庭审非常具有警示教育意义,今后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格依法审慎用权,自觉抵制和战胜不良诱惑,营造清正家风,永葆清廉本色,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
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