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有了这笔资金,公司可以正常周转,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近日,鄂州市裕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五云喜笑颜开。此前,该公司通过市担保公司的担保,在湖北银行鄂州分行取得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这标志着市担保公司与湖北银行鄂州分行的首笔“4321”再担保贷款成功放款。
“4321”是一种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合作的新型机制。一旦小微企业无力偿还担保贷款,鄂州担保公司、省再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分别按照40%、30%、20%、10%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这种合作机制一改过去为小微企业贷款增信的担保公司需要承担100%的贷款违约风险,大大消除担保公司的“后顾之忧”,小微企业有望获得更多贷款。
此前,鄂州市政府、省再担保集团与农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湖北省政银担合作框架协议》;省再担保集团和市担保公司与6家银行签订《比例分险再担保业务三方合作协议》,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是签订两项协议的第7家银行,此举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贵、繁问题。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作为全省首批开展新型政银担合作的10家城市之一,鄂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全省纳入再担保体系的1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大力推动与7家签约的银行机构的业务对接,加快业务落地。前5个月,已为我市16家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近6000万元,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民营小微企业,促进了我市民营经济发展。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凤玲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