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是每个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但往往在生活中常有发生,后果有轻有重。但是,如果你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抄告,你还会那么淡定吗?
今天,我们从市交通文明创建组了解到,自2018年9月17日我市举办交通文明宣誓承诺活动启动仪式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向全市公职人员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抄告通报制度,涉及抄告的单位共有32个,涉及人员112名,所在单位由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检讨、挂钩绩效考核等内部惩戒措施。
从不文明行为类别看: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20例;
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65例;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42例;
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8例;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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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公职人员在文明交通行动中的更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让我们再来复习一下曾经许下的承诺:
交通违法违规不是小事
希望大家在驾驶中牢记
安全无小事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瑞 通讯员 贺辰 责任编辑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