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0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因机构改革,原市物价局价格宏观调控管理职责划转到市发改委,为迅速承接划转职责,保持价费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市发改委日前组织对原市物价局印发的相关价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此次清理涉及划转职责范围内的价费文件69个,依法决定保留(继续执行)53个、修改(内容将适当修改)6个、废止10个。对涉及转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费文件,除直接针对我市或我市新增内容的以外,未列入此次清理范围,即按照定价权限由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清理结果自5月10日起执行。机构改革后改由以市发改委的名义依法印发价费文件,并进行定期清理。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凤玲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