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网友反映称
鄂州的公共停车位上
有很多“广告车”
长期停在上面
N久没有挪动了
网友反映,这些车不但影响市容
所停的车位也多处在人流量大的地方
给停车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在其中一处“移动广告牌”报料地点
位于文苑路育才路交叉口
人流量大,车位相对紧张
这辆“广告车”
并不是那种自带大屏幕大喇叭的车子
它浑身上下都被
高价收车广告贴得严严实实
刚下完雨,车身仍比较脏
左后轮也没气了
可以推测,这个广告是做了蛮长时间了
那么,这种广告行为是否合法呢?
交警蜀黍告诉了我们答案:NO!
公共停车位是不允许长期占用的
特别是这些“广告车”
多处在人流量大、车位紧张的车位
更不应该长期占用
一经发现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
警方将按“僵尸车”进行处理
这里也要告诉这些
在车位上做广告的商家
你们占的是公共车位
丢掉的可是自己的形象
距离你被拖走的时间
已经不多啦
赶紧挪走吧
这样做生意
咱们可不买你的账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瑞 责任编辑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