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人 有您的信,请查收!

03-29 11:10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在这春意融融的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4月1日起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其中增值税涉及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的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措施,将惠及每一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会对贵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望您密切关注,同时也请重视财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以便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

一、降低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16%直降3个点,10%降低1个点,给实体经济、给企业让利空前,政策春风凭借力,助您发展正当时。

二、不动产一次性抵扣。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提前12个月释放了40%部分资金的活力,加快了资金周转,助您稳中向好发展。

三、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由目前的不得抵扣,改为凭票抵扣。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降低了您正常经营成本,进一步做大利润蛋糕。

四、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贴心为您考虑 ,适用税率6%虽然不变,但新增10%的加计抵减,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五、试行留抵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不分行业常态化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有效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让真金白银落到您的口袋。

接下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会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公众传媒等多种方式免费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畅通意见及建议反馈渠道,随时为您解难释惑。

具体涉税事宜请登陆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各级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

一图详解: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现将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来源:鄂州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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