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和服务质量,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着力构建阳光政府、透明财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形式,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放宽社会代理机构准入条件,简化政府采购进口核准程序。
二是强化依法采购。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规范政府采购专家评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深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
三、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积极开展政府采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