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 审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研究长港河道管理实施意见

09-30 08:31  

9月29日,市委书记、市长王立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讨论稿)》《鄂州市长港河道管理实施意见(讨论稿)》,研究《鄂州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讨论稿)》《鄂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讨论稿)》。

在法制新环境、发展新形势、公众新要求的大背景下,市规划局启动《鄂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为指导全市域范围建设工程提供技术依据。会议强调,规划管理要发挥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城市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实现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增加用地兼容性规定、提高最小开发单元标准、取消密度分区、提高车位配建标准、明确建筑日照及间距要求、从严控制重点区域等方面作出切合鄂州实际的规定,保证城乡规划的整体实施和环境品质的提升。要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未开工建设项目施用新标准。市国土、规划部门要全面清理长时间已批未用地项目,加强监管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业主。

长港河自梁子湖流出,从磨刀矶节制闸,流经梁子镇、东沟镇、长港镇、杜山镇、鄂州开发区,过樊口大闸至洲尾流入长江,全长46.5公里,流域总面积3265平方公里。会议指出,制订长港河道管理实施意见,在鄂州治水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有利于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规范市域全部河港管理。要把环境保护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着手解决岸坡稳定性较差、河道行洪不畅、建筑物侵占河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维护防洪安全、提升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童庆  责任编辑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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