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09-29 08:00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容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熊枝江违规接受下级单位就餐安排问题。2017年12月29日,熊枝江以督查调研为名,带领多名下属人员,违规接受下级单位就餐安排并有饮酒行为,且其行为被暗访组当场发现后,未当即改正,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熊枝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交个人就餐费用。

2.鄂城区碧石渡镇碧石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碧石中学通过校内食堂、代销店上交的管理费、教师宿舍房租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其中,用于违规向教职工发放加班补助、补课费等津贴补助共计174561元。对此,时任碧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早芬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刘早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并责令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

3.梁子湖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周绍龙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5月1日,周绍龙在市区某酒店为其子操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2500元。2018年5月,周绍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4.市勘测院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邓萍违规操办其继子婚宴问题。2016年4月30日,邓萍在市区某酒店为其继子操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30名同事礼金共计4000元。2018年6月,邓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上述4起问题中,有的党员干部借督查调研之名违规接受就餐安排,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滥发津补贴,这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

国庆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鄂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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