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创业的朋友注意了!鄂州这项政策有调整

08-29 19:42  

为了让更多创业者享受国家普惠金融政策,近日,我市转发《关于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精神,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受益对象、期限、贷款贴息等方面都有新调整,有效缓解了创业者融资难题。

此次创业担保政策调整有四大亮点:

扩大了政策受益对象。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放宽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原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含5万元)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调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将原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调整为“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2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执行”。

增加贷款贴息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据悉,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自2003年施行以来,共发放创业贷款11247笔,发放贷款7.15亿元,享受财政贴息资金8505万元,已经成为我市民生服务的“口碑品牌”。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凤玲 通讯员姜雄心  责任编辑 赵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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