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市直机关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上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统筹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 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