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 中小学生们即将重新返回校园,开始新一学期的学习。近期,多地也陆续发布文件,给他们送上不少新学期“政策礼包”。
西安:中小学秋季开学起始年级取消“大班额”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18年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求,8月25日前要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同时2018年秋季新生开学一年级、七年级不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此次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18年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方案》,主要是对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和56以上的大班额进行调整。对于新招生的起始年级,也就是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入学后每个班级的学生数要控制在56人以下,而其余年级人数不能超过66人。
同时方案还规定,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新建、扩建、分班、分流等措施,处理好班额和学校现状的关系、学生数量增加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关系,制定有针对性地消除大班额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治理大班额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凡治理大班额不力的区县,取消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和校长的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陕西:学校不得强制收取住宿、伙食费
为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陕西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对每一项收费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从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公告》来看,其中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在基础教育中,公办农村小学、初中,收费包括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为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而公办城市小学、初中免费提供教科书,代收费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40元/人次。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要求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云南:加强中小学安防建设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清理校园周边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划定安全保护区,同时各中小学要按比例配备专职安保员,防控校园欺凌事件。
其中,在划定划定安全保护区方面,意见要求,在学校周边依法依规划定校园安全保护区域,在此区域内,依法分别作出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流动食品小摊贩摆摊,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要求。
在校园周边合理设置警示标牌、减速坎(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及时制止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治安处于可控状态。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在校门口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
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
日照:中小学秋季开学起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现在学生放学的时间越来越早,不少家长因此犯了愁。孩子放学后该去哪儿?近日,日照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重点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义务教育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学生群体,学习日下午放学后接送难、监管“空档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南宁:秋季学期正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具备条件的学校进行试点,在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托管乱象。
实施意见提出:校内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服务,以及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禁止校内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不能将已用于教学使用的教室、功能室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地改造为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学生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学校要遵从学生家长意愿,不能为方便统一管理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责任编辑 徐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