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套取助学金,班主任吃“红牌”!鄂州已问责处分38人

08-09 10:56  

鄂州高中班主任张某某审核本班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资料把关不严,被记过处分;

四中教师汪某某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女申请贫困助学金500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

市实验幼儿园园长刘某对学前教育资助金政策理解不透,导致学前教育资助金被违规领取,园长作书面检讨……

据统计,2018年以来,鄂州市共查处“三类重点人员违规领取贫困助学金”问题线索21件,追缴违规资金9.5万元,问责处理38人。



重拳“清扫”虚报套取助学金行为

内外联动,优亲厚友。

鄂州中专教师沈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曾某在市四中申领1500元国家助学金,被行政记过处分;

市四中班主任王某,在明知曾某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形不符的情况下,推荐曾某申领国家助学金,被行政警告处分。

校内联动,违规套取。

鄂州市四中后勤办主任刘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刘某在学校申领国家助学金250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作为为年级组长苏某,没有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鄂州市二中教师王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女申领国家助学金225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

鄂州市二中教师龚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申领国家助学金2000元,此外,龚某作为王某的班主任,对王某申领国家助学金把关不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政策理解不透彻。

鄂州市一幼班主任彭某、鄂州市实验幼儿园班主任刘某对学前教育资助金政策理解不透彻,违规推荐学生申领学前教育资助助金,被责令书面检查。

明知故犯,虚报冒领。

鄂州四中教师胡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申领国家助学金500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

市五中教师张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子申领国家助学金150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

市二中教师王某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为其女申领国家助学金2250元,被行政记过处分。

去年以来,鄂州市教育局出重拳“清扫”扶贫领域,还扶贫领域洁净的天空,共问责处理38人,其中给予政务处分25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11人作出书面检查。

对此,2018年以来,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一举清除该领域不正之风,督促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积极整改,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政策要求,严禁将助学金用于其他用途,确保助学金能"阳光"操作,全盘统筹市直各学校贫困生资助计划。

此外,加大资料审查和调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都能顺利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核。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报了2017年度市直教育系统扶贫领域大数据核查问题线索,产生了较强的震慑。

下半年,鄂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将继续保持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高压态势,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问题整治,为推动扶贫政策在基层学校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保证国家助学金惠民政策用在正确的地方。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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