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在2018年全市长江大保护半年考核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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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在2018年全市长江大保护半年考核中排名第一


近日,鄂州市长江办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全市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完成情况,市林业局扎实推进森林生态修复行动,成效突出,取得了日常工作和工作成效“双”满分、总分100分的好成绩,全市排名第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心。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弘扬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政治站位,把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位置。全方位宣传造势,广泛宣传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全社会重视生态建设、关注生态环境、参与生态实践活动,大幅提升全社会公众的爱绿、护绿、植绿意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绿化美化氛围。

二是前瞻谋篇布局,森林生态修复工程有序实施。针对全市当前绿化现状前瞻谋划,对森林生态修复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年份、具体地段和具体责任人,分步组织实施,着力构建航空生态新城。突出长江沿线防护林建设,精心策划了鄂城区、华容区、葛店开发区营造防护林工程,高标准完成年度造林任务1200亩;启动梁子湖区域退化防护林生态修复工作,通过森林抚育、更新优势树种等方式修复退化防护林2400亩,区域防护林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提升。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部署,精准落位全市荒山造林面积11657.1万亩,制定三年灭荒行动方案,2018年度精准灭荒7943.8亩。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对25度以上的坡耕地开展以良种油茶为主导的造林绿化,已完成合格造林2400亩。

三是规范林业执法,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安全。坚持林业建设造管并举方针,维护长江经济带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保护管理机制,修订出台了《鄂州市林地保护管理办法》,建立了更加严格的山体林地保护制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积极探索古树名木立法工作,已起草完成《鄂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初稿。大力推进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拟将鄂州市森林公安局明确为全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区级林业部门的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权,逐步构建统一、精干、高效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积极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林业执法行动,2017年森林公安开展的“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案件51起,在全省综合排名位居第一;2018年部署开展了“长江生态大保护林地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实施采矿、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园区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违法行为,已取得初步战果。


(鄂州市林业局 夏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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