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就办完了,真省事。”梁子湖区沼山镇新桥村村民陈秋桂不久前因病住进市中心医院,花去住院费38000多元。作为我市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出院当天,她在该院专用窗口完成了“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达90%。“当时我最愁的就是医药费,没想到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还享受到了补充保险,政策真是好啊!”昨日,陈秋桂激动地说。
去年6月,我市出台《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为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提高我市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险待遇,打赢脱贫攻坚战,10月,市政府办再次出台补充意见,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在按政策给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报销比例不到90%的,由承办扶贫对象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过补充保险予以补足报销。个人年度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由补充保险给予100%报销。实现了精准扶贫对象“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机制全覆盖。
据了解,该意见自去年12月15日施行以来,截至今年3月25日,全市共有8339人次的精准扶贫对象享受该政策,且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90%。
不仅如此,随着今年元月份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我市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在本市65家定点医院住院结算驶入了“快车道”,过去需要提供诊断证明、个人证件,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等繁琐的手续已不复存在。“信息网上走,群众少跑路”。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时,“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只通过一个专用窗口,便能即时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真正让所有精准扶贫对象看病不愁,确保不因病致贫、不因病返贫。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盛春花 责任编辑 彭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