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市犬类饲养发出通告,要求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同时,还划定了犬类限养区,发布了不得销售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名录。
通告中明确了限养区域,主要为城区,东至鄂黄长江大桥连接线、南到葛山大道、西迄新港至新河铁路桥沿原武黄铁路线至万家湾一线、北抵长江。在限养区内,市民可以养宠物犬。同时,还划分了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饲养犬只。禁养区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经批准有特殊需要养犬的单位除外;医院(宠物医院除外)的办公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餐饮住宿场所、旅游景区、体育场等群众活动密集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通告要求,在限养区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按时年检,并定期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携犬出户时,应当由成年人对所养犬只进行牵领、束犬链(绳),并为犬戴嘴套,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须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规定。
据了解,此次禁养的9种大型犬为:大白熊犬(别名:比利牛斯山地犬);阿拉斯加雪橇犬(别名:阿拉斯加、阿拉斯加马拉穆);圣伯纳犬(别名:圣伯纳德犬);大丹犬(别名:丹犬);古代牧羊犬(别名:古老牧);英国寻血猎犬(别名:圣休伯特猎犬);雪达犬(别名:爱尔兰雪达、英国雪达、戈登雪达);伯恩山犬(别名:伯恩山地犬);大麦町犬(斑点狗)。
(鄂州日报记者 温博侃 责任编辑 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