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12月8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召开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我市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听取了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水产局局长蔡成胜同志介绍了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相关情况介绍和《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详细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大家表示按照《方案》的职能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秦思意强调:宣传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广大退捕渔民认识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重要性。鄂城区、梁子湖区是禁捕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两个区以及相关街办要迅速制定具体禁捕方案,方案要区分渔民类别,补偿内容、标准要报市政府备案。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争取资金,大力支持保护区禁捕工作。要成立专班认真调查研究梁子湖湿地保护区岸线以上小型湖泊和精养鱼池禁捕的相关情况。
秦思意最后强调,要进一步明确保护区监管主体责任,省梁子湖管理局应加强对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管工作,市区渔政机构应加强对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执法监管工作。全市上下形成合力,搞好保护区禁捕工作。
(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