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受市长王立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军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方案(讨论稿)》,研究工作推进措施。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发【2017】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鄂州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方案(讨论稿)》。
鄂州市区域范围内共有水生生物保护区3个,即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为指导思想,把保护区禁捕工作作为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作为增加绿色财富和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加大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要坚决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所属区级政府要协同配合、通力合作,深入调查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全面禁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鄂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长庆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