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的儿子”“我已违纪违法,党永远是我心中的红太阳,照耀我走到人生尽头”……写忏悔录是违纪党员干部接受组织审查时进行思想改造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内容是问题官员对自己的理想、信念进行深刻反思。许多忏悔录内容深刻,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明显的警示教育作用。但《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梳理发现,有部分忏悔录的模式化、套路化表达令人啼笑皆非,各种“套话”充斥其间。
专家认为,忏悔录频现“套话”,既与落马官员存在“减轻惩处”的侥幸心理有关,也与部分官员表达能力退化、“两面官员”习惯表演等因素有关。种种“套路”,客观上削弱了反腐败成果的警示教育作用。
忏悔录里“套路”多
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既空洞又虚假的表达,没有真正对自己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思,也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腐败分子被查处,许多地方和部门也付出了高昂的反腐成本。为了不让代价白付,很多地方都将问题官员撰写的忏悔录作为警示学习材料。每一份忏悔录,都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应该最大限度挖掘它们的价值。
比如,朱明国、金道铭等人的忏悔录和检讨材料,就在党员干部中引发较大反响。中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8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更是成为一大热点话题,对党员干部起到了巨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与此同时,各地都不断公布当地查处的党员干部的忏悔录和警示教育片,也起到了相应作用。但《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梳理发现,有部分忏悔录充满了“套路”。
类型一,打虚假感情牌。中部某省一名落马厅级领导干部在忏悔录中说:“一路走来,我的每一步都沐浴着党组织的阳光,我感恩这一切。亲爱的党啊!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损坏了组织形象,我已经违纪违法了,不管走到哪里,党永远是我心中的红太阳,一直照耀着我走到人生尽头。”“亲爱的党啊!山高水长总有源,树高千尺总有根,我本来自人民,我多么渴望早点回到人民当中去。”
类似的话语,在各种忏悔录中并不少见。一名业内人士表示,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既空洞又虚假的表达,没有真正对自己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反思,也无法起到警示作用。
类型二,找客观理由。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会在忏悔录中找各种客观理由,为自己的不法行为开脱。有的党员干部称,社会风气和“潜规则”是自己违法乱纪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党员干部将“交友不慎”作为重要因素,对内因却分析过少。
浙江省宁波市一名落马局长在忏悔录中分析,交友不慎是他走上不归路的致命一击,自己交友时缺乏原则,让“狐朋狗友”把自己送上了绝路。一名落马厅级干部则将自己腐化堕落原因归于“受封建文化糟粕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影响严重”,为了解释这一原因,他在忏悔录中说自己“去西方国家的机会较多,出访过程中阅读了大量现当代西方主要性学专家的著作,浏览了大量成人网站,并参加成人话题的网聊,体验了他们的性文化,对他们开放的生活方式羡慕不已。”
类型三,摆出身、讲贡献。有的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强调自己穷苦的出身,有的党员干部不断强调自己在行业领域的突出贡献,因为心理失衡导致“犯错”。一名地理测绘系统的厅级官员在忏悔录中说:“我把一个落后地区的测绘工作带到了全国前列,每年服务总值以2位数百分比增长,职工收入逐年增加,下属院领导绩效更是水涨船高……我心里有点失衡……”
八股文式忏悔录土壤何在
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
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表示,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被审查人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进行深刻反省,然后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部分党员干部因各种原因和心态问题,导致忏悔录中出现了大量“套话”。
他们在忏悔录中自我剖析时几乎是同一个模式:没有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没有加强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没有把握党组织对自己的提醒和挽救。尽管这些原因的剖析都有道理,但许多党员干部对自身权力为何失去监督,为何没守住腐败防线等原因却谈得很少,有些人甚至完全没有分析。
一是希望减轻罪罚。一名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分析认为,部分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将忏悔录当作“救命稻草”,在忏悔录里展现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渴望争取司法机关减轻处罚的机会。正因为夹杂着这些功利因素,他们在忏悔录中表达的感情不够真实,出现了“雷人”语言或“套话”。有的落马官员甚至声称自己“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等,其真实目的是企图逃避党纪国法制裁。
一位办案人员说,为了博取同情,美化形象,不少落马官员往往在忏悔录中花大量篇幅谈自己最初如何廉洁奉公。一所高校的原基建处长,在一篇仅千余字的忏悔录中,不惜以二三百字篇幅阐述自己当初如何“努力工作”、如何“拒绝他人钱物、吃请”。
二是干部“低能现象”出现。长期身处某种话语体系里,习惯于“权力代办”,出门有公车,讲话稿有秘书……使得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低能现象”,养成了满嘴“套话”的话语习惯。因此,在忏悔录中,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不懂得如何表达自身的感受,而是按习惯性的话语体系进行表达,使人感觉像是说“官话”。
应避免忏悔“套路化”
“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然而,《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涉腐官员用惨痛教训换来的忏悔录,由于不少内容过于模式化、趋同化,导致其警示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专家认为,忏悔录是对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载体之一,忏悔录频现官话套话的现象应尽力避免,要让忏悔录发挥最大警示教育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忏悔的真实化、真诚化、深度化。
“当前防腐拒腐的警示教育宣传中,文字材料、音像制品的忏悔录,都是非常重要的载体。忏悔录的内容和态度如果含有官话套话式的‘官僚气息’,则肯定无法起到让其他党员干部振聋发聩的作用,也就难以‘治病救人’。”一名纪检干部称。
一些受访纪检干部认为,贪官忏悔录中总是出现千篇一律的表达,一方面暴露出其为抓住忏悔录这“最后一根稻草”的焦灼心态,并以此为遮羞布,掩饰腐化堕落后内心的不堪,为自己推脱罪责。
另一方面,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由于不少“两面贪官”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为模式的惯性使然,以至虽身陷囹圄仍不忘作秀表演,因而即使党纪国法严惩在即,落马官员在忏悔录中仍改不了说大话、套话、假话的习性。
“这样的忏悔录,既无法让其他仍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灵魂受到触动、受到教育,反而让人觉得虚伪,甚至可能引发反感。”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颜三忠说,“真正的悔罪,应该从本人真实情况出发,从体制机制层面反思,帮助党和政府防范类似腐败现象。”(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