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孩子因灾失学 我市救助五千多名受灾家庭学生
8月9日,梁子湖区教育局局长柯水田来到沼山镇新桥村村民刘厚文家中,送来1000元供其子刘进上学的资助金。
“教育部门真是雪中送炭。”刘厚文今春贷款30万元,在梁子湖畔东井大堤外承包200多亩田,不料临近收获的水稻被洪水吞噬。
市教育局局长丁永辉介绍,经摸底登记,今年洪涝灾害使我市5000余名学生的家庭陷入困境。“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灾失学。”市教育局迅速下发通知,明确以下情形列入因灾致贫学生资助对象:因水淹或分洪举家转移安置的困难群众子女;因洪灾造成家庭居住房屋渍水、损毁、坍塌无法居住,需重建或迁建的困难群众子女;作为家庭生活来源的经济作物(含鱼池、果园、蔬菜大棚等)因受洪灾而绝收的农村家庭子女;家庭主要成员因受洪灾伤亡或患上重大疾病的学生。
资助标准参照教育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执行:幼儿园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全免学费、课本费,且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普通高中全免学费,且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全免学费,且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特约记者范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