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

07-21 16:24   市财政监督局

市财政局深入贯彻《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监发〔2017〕6号)文件精神,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发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良好工作氛围。目前,全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圆满完成。

全市纳入此次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单位共882户,其中:市直277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全市自查自纠上报财务管理违规问题1294个,已整改问题853个,涉及金额1243.3万元。

根据自查自纠阶段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对下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向市财政局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

一是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和自查反应的问题,做好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抽调业务政策熟悉、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组成重点检查小组,结合本年度的会计监督检查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对平时财务管理较差、发生过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有举报线索及涉及民生领域的系统或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象,不放过任何可疑情况,确保检查质量。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有针对性地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培训学习,较快地更新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定期召开业务学习会,交流工作经验和认识,从中取长补短,发挥群体优势;继续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是要强化会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力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效果和质量,通过有效的内部牵制制度对会计工作的岗位重新进行合理分工;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要充分地保持其严肃性 ,使之在对单位所发生的经营业务做到正确、及时、合理给予入账反映的基础上,充分提高其会计信息的质量。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通过设置专门的固定资产账簿,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专门的管理,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四是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提高单位领导人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必须进一步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在内控知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学习。要健全单位内控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单位结合单位性质和业务特点,对财务模块在规章制度方面进行完善梳理,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是要全力推进预算编制及执行与绩效相挂钩。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水平和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编制、执行与预算绩效管理挂钩,约束和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六是要加大惩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处理结果,实行网上公开制度。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按相关案件移送制度,移送到各级纪委处理。将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检查执行力度的强大推动力。

(责任编辑  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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