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问题和问题线索53件,立案查处13件13人……” 7月6日,鄂州市纪委召开会议,通报近三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件。
2014年以来,鄂州市纪委开启全天候“探照灯”,紧盯“三圈”,看牢“六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不讲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不遵守保密规定跑风漏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其他既破纪又破法的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53件,立案查处13件13人,其中党纪处分12人,免予处分1人;给予组织处理10人,其中调离纪检监察岗位7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坚持阳光用权,强化自我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当好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汪朝阳在通报时说。
(责任编辑 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