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为企业减轻负担约300万元

07-05 17:33  

为积极落实国家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我市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全市1370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八类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原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据统计,在全市1700家参加工伤保险单位中,1370家单位工伤费率将调整,其中上调116家,占8.5%;下调1254家,占91.5%,总体上降低了全市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将为企业减负约300万元。工伤保险费的合理调整,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更好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周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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