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

©原创   06-08 10:15   鄂州市工商局

自五月份以来,鄂州市工商局“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全力推动南浦路、武昌大道中段两条商业街创建鄂州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

一、大力营造创建氛围,夯实创建根基。制作宣传牌(栏)、印发宣传资料,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介,广泛传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诚信经营、消费维权的正能量,普及文明城市、消费维权知识,着力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认同度,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

二、规范经营者行为,用好创建杠杆。通过理念教育、制度约束、活动引导等方式,教育经营者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文明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进(销)货台账、商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问题商品停售、退换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自律制度,签定《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书》,争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户;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及时惩戒违法失信行为,督促经营者树立文明诚信意识,提高经营者信用度。

三、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聚焦创建效度。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和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开展消费体验及调查评议,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无照无证经营、夸大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清理整顿,查处和打击侵权假冒和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秩序。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创建目标。召开联席会议,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筑牢创建协作平台;深入推动“12315”进市场、进市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作,指导经营者快速和解消费纠纷;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志愿者队伍、消费维权律师团,为消费维权提供爱心服务和法律支持;进一步落实耐用品举证责任倒置、网购7日无理由退化等规定;对标定岗,督促履职,夯实责任,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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