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到底是为了什么?一块牌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通过文明城市创建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变化。
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的生活环境是否干净整洁、社会秩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共服务是否便捷高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归根结底,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对追求文明美好生活的愿望作为创建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把文明创建过程变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
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宗旨,抓好文明创建,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路面刷黑、硬化、亮化、美化,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大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为群众衣食住行提供更大便利。要统筹城乡建设,为市民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要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加强在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中的便民服务,重视和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让城市更有“人情味”。要抓好公共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饮用水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工作,让群众各方面的安全得以保障。要强化绿色发展理念,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继续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让群众拥有好山好水好空气。要加大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力度,特别是棚户区的改造,让群众住得更舒适。
文明城市创建过程,是民生不断改善的过程,更是市民生活环境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与市民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广大市民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最大受益者,就一定能赢得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鄂州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王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