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26日电 鄂州男子刘某为在政府实施的拆迁安置楼工程中非法获利,行贿工程监工,让其在起诉安置楼工程的民事诉讼中做伪证,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证明。鄂州警方历经10个月调查走访,成功查明鄂州首例作伪证案件,并刑拘当事人刘某。
2015年10月份,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汀祖派出所接到辖区汀祖镇人民政府移交线索:汀祖镇村民刘某(男,58岁,鄂城人)在起诉汀祖镇人民政府的某村拆迁安置楼的民事诉讼中有妨害作证的嫌疑。
接到线索后,汀祖派出所高度重视,并开始对案件信息展开缜密侦查。历经10个月明查暗访,期间,民警多次传唤涉案人员监工丁某进行询问,但丁某一直持顽抗态度与警方周旋。后经民警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向其宣讲法律危害性,丁某终于向民警坦言自己受贿一事。
经公安机关查明,刘某在起诉汀祖镇人民政府某村拆迁安置楼的民事诉讼中,多次使用金钱(共计1万元左右)收买监工丁某,要求为其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以达到干扰司法审判秩序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
2016年8月16日,汀祖派出所依法对刘某实施抓捕,并成功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刘某如实供述了从2015年开始多次向工程监工丁某买贿作伪证的犯罪事实,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涉嫌妨害作证罪。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丁某也被移送相关单位处理,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苏成练 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