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19日电 咸宁男子来鄂州打工,嫌挣钱少便流窜于鄂州市多地乡镇,盗窃路边店铺内财物10起,涉案金额2万余元。鄂州警方通过摸排嫌疑人活动轨迹,赶赴该男子位于咸宁的老家将其抓获归案。
4月26日凌晨,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某便利店发生一起盗窃案。便利店负责人报案称,被盗高档烟酒共计800余元。
鄂州市公安局华容分局侦查二大队接警后,通过调取便利店附近的视频监控看到,当天凌晨2时30分,一名中年男子用钢钳剪坏卷闸门后钻入店内,5分钟后男子提着黑色塑料袋走出便利店离开现场。
就在民警对该案进一步侦查之际,28日庙岭镇内某超市被盗窃,损失高档烟酒1000余元,经现场勘查、走访和研判分析,民警发现,该案与26日便利店被盗案作案手法非常相似,嫌疑人同样是剪坏卷闸门后入室盗窃,民警研判这两起案件很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
通过对上述两起案件先关线索进行摸排,民警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在案发前后均在被盗店铺附近出现过,并在28日作案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往葛店方向行使。
经进一步视频追踪,民警最终锁定该中年男子为咸宁市崇阳县盗窃前科男子蒋某。8月16日,华容分局侦查二大队民警迅速赶到咸宁崇阳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姜某家中将其抓获,蒋某当场对其2016年以来,在鄂州市庙岭镇、华容镇、葛店镇、樊口镇等等盗窃路边店铺内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我每次都是单独作案,时间选在凌晨,2016年我从咸宁来到鄂州打工,线打工赚钱来得慢且赚钱少,所以就盗窃沿街店铺。”根据蒋某交代情况,警方初步查明,蒋某多次于凌晨在鄂州市庙岭镇、华容镇、葛店镇、樊口镇等地盗窃路边店铺内财物10起,总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目前,嫌疑人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王厅 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