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问题,近日,市民政局继续开展2016年度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活动,对2016年6月份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且2016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资助3000元。
据悉,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须由本人携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救助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住居地区民政局、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鄂州市临时救助审批表》和《鄂州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救助审批表》,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各区、葛店开发区报区民政局(社发局)审批,各街道、鄂州开发区报市社会救助局审批,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名单将在《鄂州日报》和《鄂州社会救助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贫困大学生尽快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为防止骗领现象发生,所有经救助的贫困大学生入学后,应于9月30日前提供在校读书证明,针对获取救助而没有入学的救助对象,将统一收回救助资金。(市民政局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