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法庭通过微信快速调解两件商事案件

08-29 11:04  

近日,葛店开发区法庭在异地送达时,通过微信互传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使两件商事案件快速调解结案,既节约了法院的诉讼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得到当事人的称赞。

今年7月下旬,鄂州中院葛店开发区法庭先后受理原告湖北光明铸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原告武汉顶工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安华物流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8月19日,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赴被告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和进行财产保全。在接触被告方后,得知其对欠款金额并无异议,只是因市场因素影响暂时无力偿还债务。为促成调解结案,承办法官便从节约诉讼资源、减少诉讼成本的角度做被告方的调解工作,得到其支持和配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将被告方盖章确认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用微信传送给原告方,然后由原告方打印盖章确认后再传送给承办法官,使身处两地的原被告通过微信达成了年底前分期偿清全部货款的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纠纷。8月23日,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到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安华物流系统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和进行财产保全,了解到被告下欠原告的货款是因为双方对货物质量、逾期交货、送货单签字不符存在争议。为促成调解解决争议,承办法官面对面地与被告方沟通,并反复电话联系原告方,使双方通过微信传送的方式达成一次性付款解决争议的调解协议。次日,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货款97万元,双方的纠纷也案结事了。苏州工业园区安华物流系统有限公司代理人周佳瑾律师在调解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说:“我从事律师工作六、七年来,第一次遇到法官在送达时便提前异地微信调解,这种快速解决争议的方式是实实在在地为民司法,法院不用再开庭或另行组织调解,我们当事人也节省了时间,减少了费用开支,值得点赞!”

据悉,自今年4月25日挂牌开展审判工作以来,该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便捷方式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调解,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调撤率。截止8月底,该庭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9件,其中调解13件,撤诉2件,调撤率达78.94%。

编辑:孟卫军 刘岳鹏 文章出处:葛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