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寒假校外培训!鄂州发布重要提醒

01-09 21:38  

寒假校外培训提醒公告

2024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按照省“双减”办《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双减”办现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向学生及家长、培训机构、学校及教师发出三份提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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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及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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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谨慎选择合规机构。寒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举办学科类培训均为非法违规培训。市“双减”办将加大对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等变相违规学科培训的查处力度。请广大家长朋友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校外学科类培训,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理性科学选择参加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并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最新下载地址高清二维码),查询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正规培训机构。请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黑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二、双方签订规范合同。请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认真研读合同条款,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如有疑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法律专家咨询,避免因合同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三、全国平台缴纳费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索取正规发票等缴费凭证,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金额不要超过5000元。

四、加强安全防护教育。选择消防、安保、场地及条件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培训机构,教育孩子往返培训机构途中注意交通安全,如有条件尽可能监护人接送。

五、欢迎配合参与监督。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您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行为,尤其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可以拨打市、区教育、科技、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校外教育培训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附后),也可以在“随手拍”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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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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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施行以来的首个长假,市“双减”办将组织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开展违规校外培训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社区(村)网格化发现机制及“随手拍”平台举报等线索,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培训行为。

一、规范培训行为。必须取得教育、文旅、科技等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意见书(办学许可证)及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无证无照不得开展培训;所有培训机构均要纳入全国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寒假期间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培训行为,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托管”“线上答疑”“能力拓展”“游学研学”“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信息公示。应当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内容、师资信息、收费项目及标准、培训课程安排等信息在机构网站、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规范价格标准。应当恪守公益属性要求,严格执行培训价格备案制度,并在培训机构网站及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收费,不得随意涨价。

四、规范收费管理。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湖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开具正规发票,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所有收费必须通过监管平台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不得私下交易存入其他账户。

五、规范从业人员。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涉刑事犯罪及培训机构“黑名单”查验。强化从业人员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意识,提升专业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六、规范培训材料。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审查检查,不使用不合格的培训材料,及时修订不妥当的培训材料。

七、规范经营行为。坚决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捆绑课程、打包课程等方式欺诈家长。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家长和学生进行营销“轰炸”。

八、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健全各类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及安全预案,每天对场所进行消杀,保持场所经常通风,确保学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培训学习。

九、加强“校外培训APP”宣传。所有培训机构要在显著醒目位置宣传和推广“校外培训机构端APP”“校外培训家长端APP”使用,引导学生及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法治意识,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黑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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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校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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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是在职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办班补课的高发期,为持续深化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育整顿实效,推动“双减”走深走实,有效遏制校外违规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全市教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鄂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提醒各中小学校和教师要在寒假前夕围绕校外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要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良好机制,加强教师思想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双减”改革良好氛围。

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跟风报班,不参与寒假校外学科培训;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让学生亲近美好自然、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积极鼓励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研学基地、科技型企业等科普教育基地,搭建中小学生提升科学素养平台。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冬令营”等名目开展学科补习,鼓励中小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等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以及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等形式的假期托管服务。

二、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不组织、不支持违规校外培训。全面了解本校(各班)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及时开展政策宣讲,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拓展问题线索来源。

三、强化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所有在职教师学习“双减”政策,熟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有关政策解答,签订承诺书,坚决做到“八不”,即:不在本人或亲友家中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不以本人或以他人名义租用、借用场地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不到学生家中或学生家长、家长委员会提供的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不到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兼职或兼薪从事校外培训;不利用校外培训、学生托管、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机构提供的生源和场所有偿开展校外培训;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校外培训等机构或他人介绍培训生源、提供学生信息;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将教学进度、作业管理、考试评价等与校外培训挂钩。

四、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鄂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如发现教师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或规章严肃处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学校,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附件:

         1.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高清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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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市违规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


来源:鄂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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