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在推进反腐败斗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特点?

11-24 10:2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职尽责,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惩治防”一体贯通、“三不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不断释放“惩”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快剑重拳惩治国企、司法、教育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全市立案查处企业人员案件45件、政法系统案件42件、教育领域案件55件、乡村振兴领域案件53件,同比均有较大增幅。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处行贿人员19人,送司法机关4人,有力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牺牲一个人、幸福一家人”,今年实际挽回国家损失1.2亿元,同比增长209.4%。

二是强化监督约束,持续筑牢“防”的堤坝。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发挥党的工作部门职能作用,持续增强党内监督合力。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室组地”会商研判机制,通过提级、指定、联合办案等方式,高质量办理28件涉嫌重大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不断健全与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9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主动找线索、挖案源,今年以来共受理和处置外部监督移送问题线索351条。

三是强化一体发力,全面放大“治”的功效。把“全周期管理”理念方式贯穿反腐败斗争全过程,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构建“监督—反馈—整改—通报—运用”监督工作闭环。今年1-10月,通过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查处,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94人次,纠正问题1800个,约谈风险岗位人员1409人次,提醒存在苗头性问题723人次。示范抓好清廉机关、学校、村居、企业、家庭、文化等8大清廉载体建设,推动融入行业治理、部门治理、社会治理,清廉鄂州建设的质量和成色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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