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育十条》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 全面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解读之二

10-17 11:38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精心育人,用行动诠释了师者担当。先后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教师王莲芳,荆楚教育名家董志勇,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邓细红、郭明雪,第四届“楚天园丁奖”获得者张德伦、龙克文,“荆楚好老师”陈克锋,湖北省农村先进教师周翠,湖北省先进教育工作者杨东红、邹学芹等一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崇高品格和师者风范,赢得了全社会的信任和尊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聚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鄂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教育十条》)提出,着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整顿,全面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问:群众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反映强烈,请问《教育十条》将采取哪些措施加以整顿?

答: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教育十条》提出,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集中教育整顿,聚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目前,我市重新修订出台《鄂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违规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力度。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文旅、科技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行动5次,向社会集中通报7起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8名违规补课教师被处以降低岗位等级、扣发绩效、免职、调离原学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和处分。多次约谈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师德师风教育整顿力度,持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畅通教师违规补课举报渠道。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建立师德师风问题反映举报平台,采取“随手拍”“一键上传”等方式,面向社会收集问题线索。成立专项巡回督查组,在重要时段对重点小区进行全覆盖突击巡查。持续开展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对存在醉驾、侵害学生等违法行为的教师实行清退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教师禁止进入教育行业。

二是加大教师违规补课查处力度。严格执行《鄂州市中小学教师从事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压实各区和学校主体责任,对影响恶劣、群众反映集中的学校,依规依纪追究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及时向社会集中通报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三是重拳整治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我市将结合贯彻新出台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加大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整治力度和处罚力度。畅通线索获取渠道,认真核查处理投诉举报,实时发布执法检查情况,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2.问: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请问《教育十条》将采取哪些措施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答:一是实行师德师风考核前置制度。我市将始终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持续推行“明、修、比、督、评、扬”六字师德师风管理模式。建立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四方”师德评价机制,加强师德评价结果的管理和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二是健全师德考核管理机制。我市在全省首次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今年3月,师德档案管理经验在全省交流。接下来,将深入推动师德考核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健全师德考核管理、通报警示和监督问责机制,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师德师风管理体系。建立师德师风评议监督机制,建设师德师风问题反映举报平台,形成问题调查台账,结果纳入各区各校教育质量评价考核。

三是强化教师正面形象宣传教育。《教育十条》提出,讲好鄂州师德故事,大力宣传“鄂州好老师”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今年,开展各类师德讲堂50余场,在《鄂州日报》、鄂州教育公众号,开辟专栏宣传报道“鄂州好老师”典型事迹15期,《湖北日报》宣传报道我市师德典型4期。下一步,将结合今年选树的师德标兵和“鄂州好老师”,大力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市、区、校三级“师德讲堂”,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引领身边人”,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用榜样力量不断感召引领广大教师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同时,评选一批市级“优秀师德讲堂”,建好师德涵养基地。

3.问:针对群众反映鄂州教育质量问题,请问《教育十条》在提升教师能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途径。

目前,我市建立“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培”五级教师培训体系,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序开展,与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共建鄂州市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全面启动。鄂州教育新秀计划深入实施,1124名青年教师纳入新秀人才库,认定2023年度区级骨干教师391人,认定鄂州教育新秀396人。创建29个名师工作室,今年上半年开展名师送教下乡活动38次,参加教师1200余人次。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教育十条》,着力从三个方面全面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一是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我市将聚焦教师思想政治、品格心理、教学业务、教研创新、教育数字化、协同育人六大素养,大力实施教师队伍素养提升工程。落实《教育十条》要求,以“青蓝工程、双导师制、师徒制、名师工作室”四线及“国培、省培、市培、区培、校培”五培推动教师专业发展,确保教师每两年至少接受1次校外专业培训或交流学习。建立“1+5+N”教师培训基地(1个市级教师培训基地、5个区级教师培训基地、与N个高等师范院校和全国名优中小学共建教师培训基地),切实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育人能力。

二是加强教师专业梯队建设。落实《教育十条》要求,实施“533511”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50名鄂州名师、30名鄂州名校长、300名鄂州名班主任、5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骨干教师、1000名教育新秀,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梯队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是注重名师名校长培养。落实《教育十条》要求,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名师名校长引进机制,对引进高中紧缺学科名师给予资金保障。投入2000万元,实施优秀校长培养工程和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校长和各学段教育领军人才。完善校长选拔培养机制,大力提升中小学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持续开展校长办学治校素质能力体检,确保实现教联体内核心学校都有优秀校长。建立名师名校长和未来教育家人才库,支持建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4.问:针对城乡师资配置不均衡问题,请问《教育十条》有什么举措?

答:《教育十条》提出,区域内每学年城区教师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比例不低于5%,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每年到乡村交流轮岗的教师中骨干教师不低于30%。市直学校和各区已启动交流轮岗工作,今年秋季全市参与交流轮岗教师621人,其中城区到农村交流教师138人。全市将深入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千百十”工程:组织千名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交流轮岗,选派百名城区骨干教师下乡指导教学,遴选十名特级教师或鄂州名师入校问诊。健全教师交流长效激励保障机制,设立教师交流轮岗专项经费,落实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和教师周转房保障措施,加快实现城乡学校师资力量优质均衡。

5.问:针对教师“教好教坏一个样”的现象,请问《教育十条》有什么举措?

答:当前,全市中小学教师存在“吃大锅饭”“躺平”等问题,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为了更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担当有为,市教育局制定出台《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标准(试行)》,分学段、分学科明确教职工工作量,教师工作量未达到岗位标准的,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即将研究出台全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坚持以实绩为导向,重点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突出教学工作量、业绩和贡献,坚决破除“教多教少一个样”“教好教坏一个样”等现象,不断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为鄂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相关阅读